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论体系On the Theoretical Regime of the Maritime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金永明;
摘要(Abstract):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法理基础是共同体原理。它不仅是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两大原理(传统自由原理和主权原理)的补充,并已在以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内得到固化和发展。和谐海洋理念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蕴含的原则和精神,与海洋命运共同体倡导的价值取向和目标愿景一致。因为它们不仅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且符合维系海洋秩序规则的本质和特征,所以,应完整地用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过程中。要实现这些价值和目标,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一样,需要分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才能实现海洋命运共同体目标愿景,特别需要合理处理影响海洋命运共同体进程的重大问题,为此,既要遵守已经达成的共识和协议,并应创造条件为最终解决海洋权益争议做出努力,也要运用已有的多种平台和新设的平台,共同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完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论体系做出贡献。
关键词(KeyWords): 海洋命运共同体;共同体原理;基本内容;目标愿景;实践路径;保障制度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维护钓鱼岛主权研究”(18VFH010)、“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国际海洋法体系研究”(18VHQ002);;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与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海洋基本法涉及到的极地问题研究”(CAMA201810)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金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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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16497/j.cnki.1672-335x.202101001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 李学勇,李宣良,梅世雄.习近平集体会见出席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外方代表团团长[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04/23/c_1124404136.htm/2019-04-23.
- [2] 金永明.新中国在海洋法制与政策上的成就和贡献[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9,(12):66-71.
- [3] 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A].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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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日)桑原辉路.国际公域的观念[J].一桥论丛,1987,(6):867-868.
- [6] 金永明.现代海洋法体系与中国的实践[J].国际法研究,2018,(6):33-43.
- [7] 金永明.中国维护东海权益的国际法分析[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1-20.
- (1)对于维护海上安全秩序的海空联络机制的由来与发展方面的内容,如美苏海上事故防止协定(1972年5月)、日俄海上事故防止协定(1993年10月),参见金永明:《新时期东海海空安全机制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第4-7页。
- (2)习近平:《坚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载习近平著:《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67页。其实,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2011年9月)的经济领域、发展路径和目标取向上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之目标”的用语,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和平发展》,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3-24、18页。当然,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前,习近平主席的有关讲话中,也曾出现了诸如“中非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意识”“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亚太命运共同体意识”等那样的用语。参见习近平著:《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15-16、29、38、51页和第54、62-63页。
- (3)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著:《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16-422页;参见金永明:《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治理体系论纲》,《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第23页。
- (4)例如,我们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参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8-60页。中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序言”指出,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60页。《中国共产党党章》在“总纲”中指出,在国际事务中,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 (5)日内瓦海洋法公约体系包括日内瓦海洋法四公约和《关于强制争端解决的任意签字议定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主要包括前言、本文、九个附件和两个“执行协定”(即1994年《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议》和1995年《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之规定的协议》)。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的发展阶段主要包括前言、重要原则,以及其与“执行协定”之间的关系等内容,参见金永明:《现代海洋法体系与中国的实践》,《国际法研究》2018年第6期,第32-37页。
- (6)例如,所谓的“穷尽性”体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前言”中,其指出,本公约缔约各国确认本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所谓的“优先性”体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11条的规定中。
- (7)参见(日)兼原敦子:《从南海仲裁裁决分析国际法妥当性的论理》,《国际问题》第659期(2017年3月),第28页;(日)山本草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历史性意义》,《国际问题》第617期(2012年12月),第1页。
- (8)参见(日)水上千之:《海洋自由的形成(1)》,《广岛法学》第28卷第1期(2004年),第1-2页;金永明:《现代海洋法体系与中国的实践》,《国际法研究》2018年第6期,第36页。
- (9)对于由“距离原则”界定的海洋空间(海域)的内容,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条,第33条第2款,第57条;对于由“公平原则”或“衡平原则”划定的海域界限的内容,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和第83条。
- (10)国际组织和国家保护国际利益空间的模式和方法内容,参见Yoshifumi Tanaka,Protection of Community Interests in International Law:The Case of the Sea,Max Planck Yearbook of United Nations Law,Vol.15 (2011),pp.329-375.
- (11)参见(日)田中嘉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制的现代课题与展望》,《国际问题》第617期(2012年12月),第10页;国家双重功能性和国际法内容,参见(日)西海真树:《“国家的双重功能”与现代国际法》,《世界法年度报告》第20期(2001年),第77-106页。
- (12)参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36条和第157条第1款。
- (13)国际海底管理局在立法上的职权,体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45条、第146条、第147条第2款第(a)项、第160条第(o)款第(1)和(2)项,以及附件三第17条第1款。国际海底管理局在执法(管辖)上的职权,体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三第18条第1款、第2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185条。
- (14)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11条第6款规定,缔约国同意对第136条所载关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基本原则不应有任何修正,并同意它们不应参加任何减损该原则的协议。
- (15)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2条规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定义“海洋环境”的概念,仅在其第1条第4款定义了“海洋环境的污染”的概念。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本质上具有利用优先于保护的特点。即其是开发利用海洋空间和资源行为或活动的框架性条约。
- (16)依据联合国大会于2015年6月19日通过的题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一份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文书》的决议内容及发展进程,参见金永明:《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社会科学》2018年第9期,第12-21页。
- (17)参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19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8-59页;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著:《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54-258页。
- (18)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前言”指出,本公约各缔约国意识到各海洋区域的种种问题都是彼此关联的,有必要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考虑。
- (19)“和谐海洋”理念倡导的具体内容和这些内容之间的关系,参见金永明:《新中国在海洋法制与政策上的成就和贡献》,《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9年第12期,第66-71页。
- (20)例如,《联合国宪章》第1条、第2条、第11条和第49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0条、第108条、第117-118条、第123条、第197条、第242条、第266条、第270条、第273条和第287条;以及在“各国依照宪章彼此合作之义务”中的原则,也得到联合国大会于1970年10月24日通过的《关于各国依照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决议确认。
- (21)参见金永明著:《中国海洋法理论研究》(增订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年版,第305-306页;金永明著:《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研究》,海洋出版社2018年版,第79-80页。
- (2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19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9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时代的中国与世界》(2019年9月),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37页。
- (23)例如,《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第2项。
- (24)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前言”中指出,本公约缔约各国应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以便利国际交通和促进海洋的和平用途,海洋资源的公平而有效的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以及研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
- (25)美国军舰在南海诸岛周边海域的航行自由行动内容,参见金永明:《南海航行自由与安全的海洋法分析》,载中国国际法学会编:《中国国际法年刊(2018)》,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410-438页;金永明:《美国军舰南海航行自由行动目的及中国的应对》,《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第10-12页;包毅楠:《美国军舰擅闯我国南海岛礁邻近海域的国际法实证分析》,《太平洋学报》2019年第6期,第52-63页。中美两国与“航行自由行动”有关的文件,主要为:中美两国军事部门达成的《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谅解备忘录》和《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谅解备忘录》,参见http://www.defense.gov/pubs/141112_MemoradumOfUnderstandingOnNotication.pdf和http://www.defense.gov/pubs/141112_MemoradumOfUnderstandingRegardingRules.pdf,2015年2月10日访问。
- (26)南海断续线内容,参见高之国、贾兵兵著:《论南海九段线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海洋出版社2014年版,第1-49页;Zhiguo Gao and Bingbing Jia,The Nine-Dash Line in the South China Sea:History,Status and Implications,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107,No.1(2013),pp.98-124.Zou Keyuan,History Rights in International Law and in China’s Practice,Ocean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Law,Vol.32,No.2(2001),pp.149-168.傅崐成、崔浩然:《南海U形线的法律性质与历史性权利的内涵》,《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第66-75页。对于岛礁的地位、历史性权利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间的关系内容,参见(日)田中嘉文:《对南海仲裁裁决的考察:以历史性权利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的解释为中心》,《国际法外交杂志》第117卷第2期(2018年8月),第4-29页。中国针对南海仲裁案的立场及态度内容,参见中国国际法学会著:《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446页。针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制度内容,参见贾兵兵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研究:附件七仲裁实践》,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39-170页。
- (27)参见金永明:《南沙岛礁领土争议法律方法不适用性之实证研究》,《太平洋学报》2012年第4期,第20-30页;金永明:《论南海仲裁案对海洋法的冲击》,《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7期,第105-116页。
- (28)例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9年8月29日在北京会见访华的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时,根据《中菲油气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建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和企业间工作的职责范围》,中菲双方宣布成立油气合作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和企业间工作组,推动共同开发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中菲宣布成立油气合作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和企业间工作组》,参见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08/29/c_1124938959.htm,2019年8月30日访问。
- (29)对于中美两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活动争议内容,参见金永明:《中美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争议的海洋法剖析》,《太平洋学报》2011年第11期,第74-81页;对于中美两国在领海内军舰的无害通过活动争议内容,参见金永明:《论领海无害通过制度》,《国际法研究》2016年第2期,第66-68页。
- (30)2019年5月18日,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17次高管会在中国杭州举行,会议确认了“南海行为准则”单一磋商文本草案阶段性审读成果,同意加快推进磋商,力争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落实“南海行为准则”第17次高管会在华成功举行》,参见https://www.fmprc.gov.cn/web/wjbxw_673019/t1664675.shtml,2019年5月20日访问。中国政府总理李克强在出席第14届东亚峰会时(2019年11月4日)的讲话中指出,“南海行为准则”旨在增进互信、加强合作、管控分歧,不介入当事国之间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目的是为南海和平稳定提供制度保障;“南海行为准则”是中国和东盟国家11方共同制定、共同遵守、共同实施的重要地区规则,体现11国的共同利益和关切;磋商“南海行为准则”应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基础,同时更富有实质内容、更具有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目的是更好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促进地区国家合作。参见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9-11/05/c_1125192230.htm,2019年11月4日访问。
- (31)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9年6月27日在大阪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时指出,我们要共同致力于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使中日关系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积极因素;希望日方恪守迄今共识和承诺,妥善处理好历史等敏感问题,共同维护东海和平稳定。《习近平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参见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06/27/c_1124681266.htm,2019年6月28日访问。《外交部官员:习近平会见安倍晋三双方达成十点共识》(2019年6月27日)第8点指出,(中日)两国领导人同意,妥善处理敏感问题,建设性管控分歧;双方将继续推动落实东海问题原则共识,共同努力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实现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目标。参见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06/27/c_1124681233.htm,2019年6月28日访问。
- (32)例如,联合国通过制定“执行协定”(《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之规定的协定》,1995年12月4日)将“可持续发展原则”纳入其中。该“执行协定”在“前言”中规定,本协定缔约国决议确保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决心为此目的改善各国之间的合作。
- (33)例如,中国针对南海问题及南海仲裁案的立场及态度内容,主要为:《中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参见http://www.gov.cn/xinwen/2014-12/07/content_2787671.htm,2014年12月8日访问;《中国外交部关于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国和菲律宾在南海有关争议的声明》,参见http://www.fmprc.gov.cn/web/zyxw/t13704.shtml,2016年6月8日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参见http://world.people.com.cn/n1/2016/0712/c1002-28548370.html,2016年7月12日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2016年7月),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编:《中国应对南海仲裁案文件汇编》,世界知识出版社2016年版,第97-124页。中国政府针对东海油气资源的政策与立场内容:《中国东海油气开发活动正当合法》,参见http://www.fmprc.gov.cn/mfa_chn/wjbxw_602253/t1283725.shtml,2015年7月29日访问;中国政府针对钓鱼岛问题的政策性文件,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1971年12月30日,2012年9月10日),参见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编:《钓鱼岛——中国的固有领土》,海洋出版社2012年版,第25-30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2012年9月),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6页。
- (34)“一带一路”倡议之本质及其具体成就内容,参见Jin Yongming,“The Essence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nd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The Hiroshima Law Journal,Vol.43,No.2(October 2019),pp.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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